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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年来 西藏完成4.36万户危房改造任务
发布日期: 2020-03-27 16:03:31 来源: 中国西藏新闻网-西藏商报

2016-2019年,全区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、低保户、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、贫困残疾人家庭(简称4类重点对象)4.36万户危房改造任务,落实国家、自治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.88亿元。2016-2019年,自治区住建厅共培训农牧民6642人,技能鉴定22192人次。

由于特殊的自然条件和地理原因,我区属全国“三区三州”唯一省级集中连片深度贫困地区。为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,自治区住建厅推动农村危房改造,保障贫困人口住房安全。

数据显示,2016年至2019年,全区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、低保户、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、贫困残疾人家庭(简称4类重点对象)4.36万户危房改造任务,落实国家、自治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.88亿元。

“进行危房改造,对实现我区贫困县脱贫摘帽,极大改善农牧民住房条件,帮助真正困难群众解决住房安全保障问题,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、获得感、安全感,助力西藏全域实现整体脱贫有重要意义。”自治区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。

实施农牧区危房改造,我区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,推广低成本建造和加固改造技术,提倡就地取材,提升改造住房的经济性。并引导农户量力而行、尽力而行,摒弃攀比、浪费陋习。

危房改造对象如何确定呢?据记者了解,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财政部、国务院扶贫办《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》精神,将4类重点对象作为“十三五”期间农村危房改造的重点和难点;此外,针对扶贫、民政、残联等部门确定4类重点对象名单,县级住建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或邀请第三方机构,对房屋进行安全性等级(分为A、B、C、D四个级别)评定。鉴定等级为C、D级的列入危房改造范围内,对C级房屋因地制宜进行加固维修,D级房屋进行拆除重建。

在具体实施过程中,自治区住建厅先后10余次带队赴各市(地)开展住建工作调研,指导推进农村危房改造、农房质量安全、村镇基础设施建设、人居环境整治、定点扶贫等工作;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农牧民住房规划、建设和管理,提高农房建设质量安全,增强农房抗震设防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,促进全区人居环境改善,制定出台了《西藏自治区农房建设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一系列农房质量安全方面的办法、图集、导则,完善规范标准,从组织施工、技术服务、工程质量、竣工验收、建设管理责任等“五个基本”“四到场”,指导农房建设,引导农牧民建设经济、适用、美观、安全、环保、特色的农房,确保我区农房质量安全工作有章可循。同时,加强巡查抽查,指导督促落实监管责任。

记者还了解到,为加强农牧民建筑职业技能水平提高,强化参与民生工程能力、创收能力,2016年至2019年,自治区住建厅共培训农牧民6642人,技能鉴定22192人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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